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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修道运动
作为信仰和圣爱的代理人,手握至高精神权柄的基督教会和教士们却竟汲汲于追求地上的财宝,这中间的强烈矛盾和悖谬是显而易见的。为了扭转这样的弊端,在信徒中重振纯洁热烈的灵性追求,长期以来教会也付出了不少纠偏除弊的努力,盛行于中世纪的修道运动就是其中之一。
修道的动力来自克己禁欲的精神理想,如前所述,这种精神从一开始就已内化在基督教信仰的基本内核之中。早期基督徒大多为了追求“天上”的财宝甘愿过着清贫克己的简朴生活。早期希腊教父,如奥利金和奥古斯丁都提倡禁欲主义。“三世纪远未结束前,圣洁的童贞女在教会中是一批令人注目的人物,一些男女在家修道,过禁欲主义生活。”[1]
公元3-4世纪,随着大批不同背景的人涌入教会,教会的道德状况有降低之势,这使得一些严肃的基督徒更加看重禁欲生活。“为教殉道的事已不再有,禁欲主义便成为基督徒可能达到的最高造诣。”[2]
约在公元270年,基督教隐修主义的创始人安东尼(Anthony)在其出生的埃及中部的村庄开始禁欲生活,之后他更退隐到无人居住的荒野,在那里继续其数十年如一日的苦修。在长期的隐修生活中,安东尼相信自己曾受到魔鬼各种想方设法的引诱和折磨。为了洁净自己,“他禁食,过着一种严格的自我克制生活。他不断祈祷,克制情欲,以此接近上帝”。[3]他的榜样很快受到许多人的效法,为基督舍弃一切的独自或群体的隐修开始流行起来。
安东尼之后,另一位修道士帕科米乌(Pachomius)在4世纪早期创立了集体隐修院,初步建立了修道制度。随后修道之风从埃及传到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又传入法国和意大利,其发展的趋势是完全与世隔绝的苦修生活。公元6世纪,意大利修道士本尼狄克(Benedict of Nursia)改革了隐修院的会规,其要旨包括:“隐修院应是‘基督的精兵’自给自足的永久基地,修士要经过一年的考验,合格者须发‘三绝誓愿’:‘绝色’(禁欲)、‘绝意’(听命)、‘绝财’(安贫),终身不得反悔。”[4]修道士们每天的主要时间都用于体力劳动和崇拜活动。这一套规则、即著名的本笃会会规奠定了修道制度及其组织方式的基础。
正如历史学家G.F.穆尔所说:“隐修主义的主要目的是克制肉体的需要,尤其是性的需要。这些情欲通常被看作是魔鬼主使人做的,或者魔鬼对人的进攻;因此与肉欲作斗争成为对恶魔的战斗……修士们的传记中充满这类斗争。”[5]
然而,尽管修士们竭力鼓吹虔敬寡欲的灵性生活,他们也受到教会和一般信众的普遍尊敬,但事实上这样的努力对于改变教会争权夺利、生活腐化的积弊却收效甚微。
公元10世纪前后,随着教会腐败的加剧和其威信的下降,反对教会世俗化的改革呼声再次高涨起来。910年,阿基坦公爵威廉(William I, Duke of Aquitaine)在法国克吕尼(Clune)建立了修道院,后发展成一个系统的修会组织。在10-11世纪之间,克吕尼修会在西欧大力推行了旨在重回基督教正轨的一系列改革运动,史称克吕尼运动(Cluniac Reforms)。“克吕尼改革的目标是当时流行的‘尼古拉主义’和‘西门主义’。‘尼古拉主义’是指神职人员婚娶,违反禁欲主义。‘西门主义’最初是指为了金钱或其他卑鄙目的进行的神职买卖,后来也包括世俗封建主授任神职。”[6]尽管克吕尼修会为净化教会的道德标准和敬虔目标作了不少努力,但仍成效有限,到12世纪修会本身也因为日益富有而走向腐化衰败。
12世纪新兴的修会中最著名的是西多会(Cistercians),1098年由原本笃会修院院长、法国人罗贝尔(Saint Robert)创建。西多会会规森严,主张生活严肃,重个人守贫,终身素食,为使修士专注于教务和冥想,平时甚至禁止彼此交谈。12世纪中期,在法国贵族、明谷的伯尔纳(Bernard of Clairvaux)的推动下,西多会得到迅速发展,“到1153年,就已拥有339座修院,到13世纪末则发展到700余座修院,遍布西欧各地。”[7]伯尔纳的宗教主张具有强烈的神秘主义色彩,既肯定信德,又强调了善功,在政治上则不遗余力的支持罗马教宗,并曾代表教宗组织第二次十字军东征和“圣殿骑士团”,因此得到教廷的大力支持。在制度方面,西多会除了祈祷、崇拜之外,特别强调自给自足的垦荒生产,不过修会中真正从事劳作的都是一些没有受过教育、未受神职的二等修士,其地位相当于修会中的农奴。到13世纪末,西多会变得十分富裕,其纪律也逐渐废弛了。
除了上述的修道院之外,为了与当时的一些异端教派(如阿尔比派和韦尔多派)争夺信众,天主教会还组织了一些修道团体,其中最有名的是13世纪的方济各会(Franciscan Order)和多明我会(Dominican Order)。创立之初,“这两个修会的修士都是积极维护正统教义、热心布道、甘愿过清贫禁欲生活的人,他们以标榜赤贫、攻击异端来挽回教会的威信。”[8]因为他们起初都以乞食为主,所以又被称为“托钵修会”或“乞食修会”。
在教宗和封建主的支持下,这些修会都得以大规模发展,并获得了许多特权。如多明我会初建不久就拥有60多座修道院。“到14世纪初,多明我会修院已发展到600多座,成为西欧教会中的一股巨大势力。”因多明我会注重教育和布道,其成员学识较高,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他们也因对教廷的忠心耿耿深受赏识,其中不少人被任命主持异端裁判所(如第一任西班牙异端裁判所的大法官托尔克马达),残酷镇压阿尔比派等异端以及一些敢于质疑教廷权威的思想家和科学家。[9]
关于修道制度和修道运动的历史后果,正如一位学者一针见血的指出的,这里“出现了泾渭分明的两股潮流:一部分坚持苦修苦行的禁欲主义姿态的修道士,尤其是那些对人类的感性之娱充满了病态的仇恨的托钵僧们……以衣不蔽体、跣足垢面的乖戾方式来标榜贫穷和贞洁,刻意地摧残一切美好的人性之花,其结果导致了中世纪最残暴、最野蛮的宗教裁判所和火刑法庭的出现;另一方面,修道院中的大多数僧侣们则由最初的禁欲主义走向了恣肆妄为的纵欲主义……当托钵僧们以乞食宣道的方式把禁欲主义的理想向着野蛮和变态的极端发展时,修道院却成为藏污纳垢的罪恶渊薮,在堕落的道路上甚至比世俗教会走得更远。”[10]
关于后一点,许多史料表明,到了中世纪后期,许多修道院尤其是女修道院实际上成为了被禁止婚娶的神职人员的淫乱之窝和半公开的妓院。例如,1512年,方济各会修士多玛.慕纳在讲道中揭露,在女修道院中,孩子生得最多的修女就当上了院长。另一位见证人谈及修道院中盛行的淫乱和私通的情况则指出,这些修院中被杀害的私生婴儿的数量多得惊人,“如果任何人斥责我说谎,那就请他好好地去搜索一下修女院,他将在那里找到和在希律王时代的伯利恒一样多的小尸体。”[11]
至此,曾经以高尚圣洁的面目出现的轰轰烈烈的修道运动也就走向了其初衷的反面,走向了道德精神的自我瓦解和灭亡。关于这一点,黑格尔曾评论道:“‘贞洁’、‘安贫’和‘服从’这三种信誓,结果却都变到和它们本意恰相反对的东西,它们使一切道德流于堕落。……结果是,我们到处看到罪恶、无良心、无耻和一种纷乱的局面,这时期的全部历史便是这种局面的明白写照。”[12]
<hr/>[1] [美]威利斯顿.沃尔克.基督教会史,孙善玲、段琦、朱代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P156.
[2] 同上,P157.
[3] 同上,P157.
[4] 王美秀、段琦、文庸 等.基督教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P115.
[5] [美]G.F.穆尔.基督教简史.郭舜平、郑德超、项兴耀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P114.
[6] 王美秀、段琦、文庸 等.基督教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P116.
[7] 王美秀、段琦、文庸 等.基督教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P117.
[8] 王美秀、段琦、文庸 等.基督教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P123.
[9] 王美秀、段琦、文庸 等.基督教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P125.
[10] 赵林.基督教思想文化的演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P109.
[11] [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P451.
[12]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P392-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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