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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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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14: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色法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大乘百法明门论》)
关于色法,有时佛把色法分为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南传佛教《相应部经》说:“诸比丘,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之色,名为色。”北传佛教《中阿含经》说:“云何色盛阴?谓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诸贤,云何四大?谓地界、水、火、风界。”四大是地大坚性,水大湿性,火大暖性,风大轻性。古人认为由这四大组合成的物质,称为四大所造色,四大能造色,所以称为四大种,一切物质都有这四种性质。经典有时说色法是五根、五尘的五双色。色法即现代人所说物质以及物质的活动。色是会变坏、有质碍的法。质碍的“质”是可触及之物,“碍”是占有空间。若按无著《显扬圣教论》所说:“色者有十五种:谓地、水、火、风、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一分及法处所摄色。”触有触心所和触尘这两种,触一分是指触尘这部分,其弟世亲在本论则说有五根、五尘、法尘中的法处所摄色十一种,可能是为了省略为一百种法,把地、水、火、风给忽略了,这是不恰当的。本论依据唯识宗的见解,认为色法是“所现影故”意思是,色法是心王和心所变现的影像。即唯识家认为我们所知的一切物质,是阿赖耶识所变现的影像,内变根身、外变器界,即所谓的“唯识无外境”。然而,小乘许多部派认为色法是实有,但是属于无常的物质,南传佛教的铜锞部也是持此见。
一、五根
五根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和身根,即我们身体的五官。北传佛教把五根分为浮尘根和净色根
(1)眼根(眼处)。生眼识之根,眼根以色尘为境,是能见的眼识所依靠的器官。此器官的物质是肉眼见不到,但有质碍之微细物质——净色(如镜净能照物)。
(2)耳根(耳处)。生耳识之根,耳根以声尘为境是能听的耳识所依靠的器官。此器官的物质是肉眼见不到,但有质碍之微细物质一一净色。
(3)鼻根(鼻处)。生鼻识之根,鼻根以香尘为境,是能嗅的鼻识所依靠的器官。此器官的物质是肉眼见不到,但有质碍之微细物质——净色。
(4)舌根(舌处)。生舌识之根,舌根以味尘为境,是能舔的舌识所依靠的器官。此器官的物质是肉眼见不到,但有质碍之微细物质一—净色。
(5)身根(身处)。生身识之根,身根以触尘为境,是能碰的身识所依靠的器官。此器官的物质是肉眼见不到,但有质碍之微细物质——净色。
经中说,五根是净色,不可见有对。《杂阿含经》说:“何眼是内入处?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人处亦如是说。”可见不可见是以肉眼见为准,不过,天眼能见。有对是占有空间位置的意思。内人处是四大所造色之净色,是指五根之净色,外人处虽四大所造色,但被五根所知。即五根的四大,清净如镜能照余物之四大,由此而说四大所造的五根是净色。按阿毗达磨的分类,五根有外在的浮尘根和内在的净色根。
(1)浮尘根。浮尘根也称为“扶尘根”,扶尘的意思是,此尘能扶助胜义根。浮尘根即六根的外在器官,即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身体,它们是人体外表,肉眼可以看到,为血肉之所成。浮尘根可见,所以浮尘根不是不可见有对之净色。换句话说,浮尘根只是佛所要说的五根的外表。因为佛说的五根是眼睛看不到的净色根,其实就是神经系统。
(2)净色根。净色根也称为“胜义根”,北传佛教论典说浮尘根的内在有清净、精妙的微细净色根,凡夫肉眼看不见,有天眼通者才能够看到净色。何为净色?上述经文说五根是四大所造净色,且此净色是不可见有对,所以五根的净色不是肉眼所能见的浮尘根。南传佛教也说有五净色,《摄阿毗达磨义论》说:“眼、耳、鼻、舌、身,名为净色。色、声、香、味、触,名为境色。”其中眼球是浮尘根,能被看被触,所以属于境色不是净色,可见五净色是(肉眼见不到的)身内微细物质神经系统,而有天眼者见到了,称它为净色根。
二、五尘
五尘又称为五境。五根所对的境有五尘,即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都属于色法。《杂阿含经)说:“佛告比丘,触外入处者,谓四大及四大造色(不是净色),不可见有对,是名触外入处。”其中色尘可见,余尘不可见。前五尘都是四大所造的色法,而触尘是四大所造色,同时又是四大,因为触尘的反应有时有坚强、流湿、温燥、轻动四性,这正好是地坚性、水湿性、火暖性、风轻性。
(1)色尘(色处)。色尘即是光线,是眼识依眼根所缘的境,比如灯光就是色尘。当我们看到一朵花,是看到花反射光的颜色,光线照入眼睛时,眼睛了别光线里的色彩和形状。意识无法直接看到一朵花,而是眼识看到花瓣反射光的颜色及形状,与眼识同时同境生起的五俱意识才从颜色分别出一朵花。
佛说看东西要具备很多因缘:①眼根不坏。②心
(眼识)在眼根作意。③物体本身的颜色。④要有光。在黑暗中看不见的原因是缺少光。所以说,眼睛看物体是看到它所反射出来的光。如果不需要光就能看到物体,那么在黑暗中也应该看得到。甚至物体自身发光,那也是眼睛看见光,而没看到物体本身。当我们用手遮住眼睛时,光线不能透过,就看不到物体了。
光线有五颜六色,五彩缤纷,花花绿绿,眼睛只知道各种色彩和形状,然后意识从颜色里分别出形状是何物。比如我们观看电视节目,眼睛只了别一谁堆各种各样的颜色,然后意识分别颜色里有某某人、杨桃、橘子等等。实际上,眼识不知道有人和物,只见其所反射出来的光,意识分别以为有真实的人和物等外境。
光线的性质有色彩、亮度、衬度和形状,部派佛教把色尘分为“显色”和“形色”,显色即色彩、衬度及亮度,有青、黄、赤、白、明、暗等,形色即长、短、方、圆等形状。以灯光和白板同是白色为例,灯光比较明亮,白板比较昏暗,眼睛只知道这两者所发出的白光的不同亮度和形状,并不分那是白板或是灯,所以说,眼识只知道色尘的显色和形色,并不知道有物体存在,所以色尘不是指物体。
(2)声尘(声处)。声尘是声音,是耳识依耳根所缘的境。根据现代科学家说,由物体振动而发生的音波,依靠空气传播,震动我们的耳膜,通过听觉所产生的印象,就称为声音。声音可分为高、低不同的频率,大、小声的不同音量。和眼识一样,耳识只知道声尘,并不知道有发声的物体存在,所以声尘不是指物体
(3)香尘(香处)。香尘是嗅觉所知的感觉,是鼻识依鼻根所缘的境。比如水果有不同的味道等等,佛法把它分成好香、恶香、平等香三种。和眼识一样,鼻识只知道香尘飘来,并不知道有飘香味的物体存在,所以香尘不是指物体。
(4)味尘(味处)。味尘是味道,是舌识依舌根所缘的境,有甜、酸、苦、辣、辛、咸、淡、涩等味。按现代生物学观点,舌头不同部位的味蕾只能感觉不同味道。和眼识一样,舌识只知道接触味尘,并不知道发出味道的食物本身,比如素食餐馆的素鱼,舌识只知道有鱼味,却不知道发出鱼味的不是鱼。但是舌头又是身根,舌之身识触到食物而觉得有食物存在,所以味尘不是指物体。
(5)触尘(触处)。触尘是触觉所知的感觉,是身识依身根所缘的境。有软、硬、粗、滑、轻、重、冷、热、干、湿等。有些触尘是有实体,比如物体的硬、粗是它自有的性质;有些并不是物体自己的性质,比如干、湿是沾上水分的浓度;至于冷、热是他物的温度传递过来的。这些触尘让人觉得接触到物体的本身。从现代物理学来说,冷热是物体内部分子运动的快慢;粗滑是物体表面构造,造成两物互相摩擦时的阻力;轻重是来自地球的引力,物体在太空里是没有重量的;软硬是物体的分子之间的结合力,及分子排列的间隙大小。佛教则以四大来解释,认为干湿是水大的变化,冷热是火大的变化,轻重是风大的变化,软硬和粗滑是地大的变化。所谓国大变化是指某一大增多或减少。于是一切物质只是四大的组合及其组合的分量之变化,并无该物质本身。
五根和五尘生起五识,但是,有时同一个天人的根尘识会在不同的(欲、色、无色)界活动,如三禅天的天人修得四禅的天眼,他可以用四禅的天眼看二禅天境界,此时他的身体属于三禅天、眼根属于四禅天、所见境界属于二禅天、眼识属于初禅天,那是因为眼识一看东西,意识起分别就落入觉观的心,于是其定心就落到初禅的觉观心。
五根与其所对的五尘,合称为五双色,是为我们所知的,但是,有一种色法是法尘中的一分,称为“法处所摄色”,因为不为前五根所知晓,然而通过法尘的分别后知道确有此事。
三、法处所摄色
法处所摄色是意识依意根所缘的法尘中的一分色法。唯识家说,法尘中除了精神活动之外,还有一部分的物质活动,称为法处所摄色,共有五种: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定所生自在色、遍计所起色。
1、极略色
又称为”微尘”或“极微”。分析有形的物质至极小到无法再分(路)的色法,极微对一般人面言就是原子,其实极微应是基本粒子,即组成原子的电子、质子和中子。还有寿命极短的粒子,已被发现的已超过几百种。这些粒子已经变为电磁辐射现象,这样就是下面所说的极迥色了。
2、极迥色
又称为“显色”,是无穷远(迥)都能看到的色法。按现代人来说,就是射到眼前的光线,古人分析光线认为有青黄光影等极小物质,对科学家而言,那是指光子或光波动。
3、受所引色
即“无表色”。众生接受外境时,会把外境的景物收藏在心里,即第八识——阿赖耶识中。比如受戒而引发身中的色法,有防恶发善之殊胜功能。又比如你被人打一巴掌,此受能引起一种色,它被收在第八识中,将来形成果报。
4、定所生自在色
大乘经说八地或以上的菩萨在禅定中,由殊胜定力神通变化出种种色、声、香、味等境,凡夫的眼、耳、鼻、舌等识能觉知之。
5、遍计所起色
幻觉所产生的虚安无实之色法,或意识的虚套分别,外境本无此物,但在语言思想上认为有此物,比如语言上的龟毛、兔角、空花水月,幻觉上的幻视、幻听、梦境等。
以上五种色中,受所引色及定所生自在色是由心念影响而形成的色法,这类能影响色法的心法,称为无表色,无表色是在造业时能形成将来色法和心法的业因,所以说这一部分的色尘是心法。
四、色法总结
1、四大与极微皆假名有
因为部派佛教的物质观多数是后来论师的观点,所以对色法我不想多讲,半小时就开示完毕。后来发现太多学员把后期论师的见解当成是佛说的,因此,笔录成书时,增加了部派佛教对色法错误说法的批判。其实,佛对于物质的开示,讲得最多的应是四大和色身之间的关系,讲四大的目的是破除对外境的执著,本论却不将四大纳入色法里,我想原因大概是学习这些道理无助于修道。
四大即地大、水大、火大、风大;其中地以坚硬为性,水以潮湿为性,火以温暖为性,风以流动为性。世间的一切有形物质,都有坚、湿、暖、动之四性,所以称为“大”。可见四大是物性,并非物质,部派佛教认为有极微的物质,更认为最小的极微就是四大极微,这已经把四大是物性误解成四大是物质了。乃至有些修行法门还说能够观察到四大的极微。
2、中观见说极微的物质是不能成立的
依“中观见”,极微的物质是不能成立的,理由是没有不可分割的极微,即极微若有体积必有六方,有六方则可再分解开。就以水极微而言,其分子之二氢一氧(H2O)是可再分的,另外,水极微由另三个原子组成,没有真正自己独立的水极微。至于近代南传佛教有人说,禅定中能看见身内单独一个极微的说法,那是不可能的。比如永分子不能独立流动,是呈结构式集体流动,一杯水是不可剥离的水分子结构,雪花也是水的另一种结构,乃至高倍显微镜也只能看到水分子群的结构,因为水分子不曾单独运动。同理,极微必然不是独立存在,而是聚合成有图案的结构才对,不然的话,原子、电子可以和空气一样漫天飞舞了。
3、部派佛教对色法的分类不可取
佛虽有开示色法,多数是关于身、口业的行持,但并有对根、尘作详细分析。后来学者研究出来的部派佛教物质观,很多是不可取的。比如:
说一切有部的《大毗婆沙论》说:“三取至境,谓鼻舌、身。三取不至境,谓眼、耳、意。”前三之鼻、舌、身取至境一合中知,及后三之眼、耳、意取不至境一离中知,前三即香尘至鼻、味尘至舌、触尘至身,后三即眼离光源、耳离声源、意离所有色境。其实唯有意根离中知,其他皆合中知,因为光线须人眼——色尘至眼根,声波须触耳——声尘至耳根。古人认为是物体自身有“明暗”的性质被眼看见,不知道是光波被折射;还误认为有“声”这个东西在物体中发出声音,不知道声是某物体的震动传递到媒介,造成媒介也波动而形成声波,更不知声波必须传到耳膜,于是把眼看耳听归为离中知。
《大毗婆沙论》中的“大德说,眼因明故能见色,色若逼近则碍于明,故不能见;耳因空故能闻声,声虽逼近而不砖空,故能闻之”,其中“色若逼近则碍于明”是古人误导,其实愈近愈明亮,只是太靠近造成眼珠无法聚焦而看不清(被当成不明),事因古人不知这个道理;另外,天眼暗中亦能见色,并不因明的缘故。“耳因空故能闻声”也是错的,应是媒介影响声波的传播,所以耳在水中不空也闻声,古人不知是空气传来的声波展动耳膜,耳才能闻,真空里反面不能闻声。
4、法处所摄色其实是无表色
唯识宗所提出的法处所摄色中的“极略色”及“极迥色”,不应属于法处(法尘),其实是色法。因为现代电子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原子(极略色),卫星的望远镜可以看到地面的车牌(极迥色),古人因肉眼看不见的,但心中知道有的色法,我认为依然是色法,归纳入法处所摄色是错误的。“遍计所起色”是幻觉,属于不相应行法,不应归人法处所摄色。“受所引色”及“定所生自在色”是心力影响形成色,这其实与一般凡夫造业同样原理,即有部所建立的无表色,造身口的表业同时也造了无表色,即无表色才真正能归为法处所摄色。在南传佛教的《分别论》说:“十一种色蕴是,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及无见无对法处所摄之色。”此论以无见无对的法处所摄色来解释造业的情况,在这一点与有部的无表色是同宗的。
5、唯识无外境之色法——二所现影故
本论开头在把百法分五位的颂文里说,色法是“二所现影故”,即色法是心王、心所二法执取第八识再变为影像。那么,这影像之虚有的色法,是有色法的种子,但心王、心所迷感只见其影?还是阿赖耶识内没有色法的种子,只是心王、心所二法所现之影?其起因是本论“二所现影故”引起的。所以在《成唯识论》解释说:“除影外别有所托,名本质。”意思是,色法在阿赖耶识里有(识种子)本质,本质显现于(凡夫的)心王、心所前才成影像,但本质是识种子并非影像。即玄奘法师认为阿赖耶识内的识种子包括色法及心法,色法的本质是内识种子而非物质种子。若真如此,则“二所现影故”应修正成“二迷现影故”,即有色法种子,但心王、心所迷惑色法的本质(内识种子)而观为(影像的)色境,意思是,物质形象是虚有的影像,其本质是识种子非虚有的因缘法,迷惑的六识观察色法种子时,只能见到阿赖耶识(内的色法种子)的影像—物质概念,把影像当成独立存在的物质。
所以唯识宗说,唯识无外境,即色法的五尘非识以外之存在物,那么,色法的五根非外在吗?《八识规矩颂》说:“五识同依净色根。”大乘唯识宗所说五净色根有两种说法:护法等论师认为五净色根是种子现行(变戒果)的净色;难陀等论师认为五净色根唯是种子(只是因),而非现行之净色。
6、部派关于净色根的论点
《清净道论)说:“以眼净色为依止(面起)的心才脂见色。”即眼识不只依肉眼,还需依眼净色才生起眼识。北传小乘部派也有此说,比如有部说:“胜义根与扶尘根虽共为极微所成,但净色根以殊胜之四大种所造之净色为体,为不可见有对之实有法。”其实“不可见有对”的色,有人说是内在神经系统的微细物质——极微;因此,修得天眼者若肉眼瞎了,依然能使用非扶尘根的天眼眼根(净色根)看。《大毗婆沙论》曾提到:“问:若生欲界修得天眼,现在前时于何处起?答:即于生得眼根处起。问:若生得眼坏彼何处起?答:即于曾有眼根处起。”曾有眼根就是净色根,生得眼坏是指扶尘根的肉眼瞎了。那么,净色根是在人体内吗?根据濒临死亡有复活的报告,人死后不用眼睛也能见物,又神识离体者不用肉眼视物,可见净色根是可离人体作用的心气,此心气也是色法——净色,不过不是人世间所知的物质。
7、佛开示色法,意在破对外境的执著
南传佛教《相应部经》说:“诸比丘,须护于诸根门而住。以眼见色,不执总相,不执别相;彼若不摄护眼根而住者,因此则贪、忧、恶不善法来裂于彼。然彼为腰行摄护其眼根,守眼根,达成摄护眼根。……不知眼根、不知眼根之集、不知眼根之灭、不知眼根顺灭之道,不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不知意根、不知意根之集、不知意根之灭、不知意根之顺灭之道者。请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北传佛教《杂阿含经》说:“何等为六根?眼根不调伏、不关闭、不守护、不修习、不执持,于未来世必受苦报。耳、鼻、舌、身、意根亦复如是。”不论在南传或北传经典中,都会发现佛开示六根的目的,都是为了守护六根及从六根中觉悟四圣谛,很少分析六根之结构及组成元素。只有在论典中才会看到各派的论师在争论佛说六根为何物。
所以,从色法的五根五尘,我们所应学习的是“破除对外境实有的执著”,不是研究阿毗达磨对五根、五尘的分析。那么,修道时我们要:
(1)明白所感知的外境,其实是十八界之因缘幻象,这就是唯识宗所要说的根尘等色法唯是识,并无外境。
(2)发现随五根、五尘而生起的各种心念。
(3)最后心远离五根、五尘。

(广超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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